2005年6月1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疑前妻卖淫 去烧店报复
陈春萍 朱永革

  永康市法院近日以纵火罪判处赵泽勇有期徒刑4年。
    重庆男子赵泽勇为挣钱还债,和妻子一起到永康投靠亲戚。到永康不久,赵泽勇发现妻子在偷偷卖淫,便与妻子离了婚。离婚后,赵泽勇却经常跑到前妻打工的川菜馆,欲与前妻重归于好。
    2月26日晚8时多,赵泽勇看见前妻与其二舅母陪着几个男的,便怀疑前妻可能又在做那勾当。为了报复,赵泽勇于凌晨来到前妻二舅母的川菜馆,将汽油浇在门上点燃。幸亏事主及时发现将大火扑灭。